关于在全省普通本科高校开展转型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

作者:文章来源:浏览次数:1223发布时间:2015-10-30

各普通本科高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的工作要求,根据《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赣发〔201415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43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省普通本科高校开展向应用技术型高校转型发展的省级试点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以专业课程改革、招生制度改革为抓手,以培养适应产业转型升级和公共服务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应用技术型人才为主要目标,引导和推动全省普通本科高校转型发展,提高江西高等教育支撑产业升级、技术进步和社会发展的能力,构建具有江西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二、总体目标

  力争用四年左右的时间,引导试点高校以培养高层次应用技术型人才为主要任务,形成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主动服务区域(行业)发展、产业振兴和技术进步。支持建设一批办学水平高、应用技术特色鲜明的普通本科高校,构建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相融通、本科教育与中高职教育相贯通、应用型本科教育与专业研究生教育相衔接的人才培养“立交桥”。

三、试点范围

  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重点、产业转型升级的主要方向和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总体布局,结合应用技术型高等教育的发展要求,确定若干所普通本科高校开展转型发展试点工作。鼓励行业特色鲜明的普通本科高校优先参与试点。试点高校可整体试点,也可选择部分院系或专业(集群)进行试点。

四、支持政策

1.扩大试点高校办学自主权。试点高校可在我省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总体框架内自主制定招生考试与选拔录取方案,可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设置目录内专业和新增备案专业,可自主聘用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担任兼职教师,可采取市场融资的办法引进先进技术装备、建设生产化实习实训基地。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支持具备条件的试点高校举办(扩大)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

2.加大经费支持力度。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地方高等教育的专项资金,将对试点高校予以倾斜,重点用于支持高水平专业(集群)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以及校企共建技术转移中心、工程实践中心、实习实训基地等基础设施建设。

3.加大招生计划支持力度。按照增量安排带动存量调整的原则,今后普通本科和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计划重点对应用技术型高校及专业进行倾斜。支持试点高校符合产业规划、就业质量高和贡献力强的专业扩大招生,扩大范围主要用于面向中高职应届毕业生。

4.加大对办学体制改革的支持力度。积极构建校企合作公共服务平台,支持试点高校与行业企业、科研机构加大合作力度,支持行业企业全方位参与学校管理、专业建设、人才培养和课程设置。

5.加大对教师队伍建设的支持力度。支持试点高校通过政府专项、企业捐赠等方式,引进紧缺的高水平“双师型”教师。优先在试点高校设立“江西产业特聘教授”岗位,从行业企业聘请一批技术骨干、管理专家到学校任教。支持试点高校选派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支持试点高校加大海外人才的引进力度,选派教师到国外访学,在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上增加试点高校的选派计划。实施管理干部国际培训项目,从试点高校选派教学管理团队到国外应用技术型高校学习先进办学模式和管理经验。

6.积极支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支持试点高校与国外高水平应用技术型高校建立长期合作交流机制。支持试点高校根据自己的办学目标和特色,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引进人才培养模式、培养标准、专业课程、教材体系等优质教育资源。支持应用技术型高校与教育援外、对外投资等领域的国家和省重大战略项目相结合,扩大对外开放办学。

7.积极支持开展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支持试点高校按照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总体方案,积极探索有利于应用技术型人才选拔的考试招生制度,分类制定面向不同生源的招生办法和录取标准。安排一定比例的招生指标招收中高职学校优秀毕业生并逐步扩大比例,支持试点高校适度扩大普通“专升本”招生规模,支持试点高校探索从一线劳动者中选拔一定比例的专业技术人员接受本科教育,使试点高校来自中高职优秀毕业生的招生比例逐步达到20%以上。支持试点高校与示范性高职院校开展“3+2”,与示范性中职学校开展“3+4”等模式的一体化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试点。免试招收经省教育厅认定的省级以上技术、技能大赛获奖学生,支持有条件的试点高校探索建立“应用技术本科-专业学位研究生”一体化人才培养体系。

8.积极支持申报国家试点工作。对于试点方案科学、保障措施有力、改革成效明显的高校,积极推荐参加国家试点工作。

 五、工作要求

  推动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型高校转型发展,是我省深入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提升普通本科高校服务能力、促进高等教育特色发展、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举措,各高校要结合自身办学实际抓紧推进。

1.切实转变思想观念。促进普通本科高校转型发展,是推动我省高等教育调整办学方向、培育办学特色、提升服务能力、实现错位发展的必由之路。各校要进一步统一思想,通过理论学习、调查研究,坚决破除制约学校转型发展的认识误区和观念障碍。

2.积极调整学科专业结构。一是加大传统学科专业的改造,积极向特色化、应用性方向拓展;二是紧扣地方主导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增设新专业;三是对具有一定优势、关联度高的专业进行优化整合,构建与地方产业链紧密对接的专业(集群)。

3.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加强顶层设计和整体谋划,以建立校企合作长效机制为重点,大力推进战略协作机制、人才培养机制、管理运行机制、教师培训机制、工作协调机制创新。

4.明确转型发展的重点环节。转型发展关键在办学目标的准确定位和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创新,重点是探索建立校地校企深度融合的办学机制,推进课程体系和培养模式改革,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和“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5.积极争取政府的支持。高校转型发展要积极争取政府在人才队伍建设、经费投入、校地合作、基础设施改善等方面给予倾斜和支持。申请试点的市属高校,需报请当地市政府同意,当地市政府应研究出台具体的支持政策和意见。

  申请开展省级试点的高校,要在深入调研、集体研究的基础上,认真制定试点方案(包括指导思想、总体目标、改革内容、保障措施、进度安排、分专业(集群)试点方案等),向省教育厅提交书面试点申请。试点申请和方案一式10份于20141130日前报送省教育厅(同时发送电子文档),省教育厅将在评审、公示的基础上,遴选确定改革试点院校名单,报省政府批准后启动省级试点工作。

联系人: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张发杰,联系电话:(079186765092,邮箱:282837199@qq.com


                           江西省教育厅

2014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