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宜春学院发展规划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教学院,校属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发展规划的管理,规范发展规划编制活动,发挥发展规划在学校事业发展中的引导和调控作用,增强学校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发展规划处草拟了《宜春学院发展规划管理办法(试行)》。现将文件征求意见稿发给各单位,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广大教职工进行讨论,并将有关对文稿的修改意见或建议,于2024年3月11日前通过书面和电子形式反馈给发展规划处郭迎老师(行政楼204室)。(无意见也请反馈)
附件:《宜春学院发展规划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发展规划处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