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重新报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项目储备的通知

作者:文章来源:宜春学院发展规划处、教学评估中心、高教研究所浏览次数:10发布时间:2024-05-22

关于重新报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项目储备的通知

各教学院、校属各部门(单位):

为落实好《江西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和全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根据校领导关于文件的批示精神,科学谋划,加快摸底,据《宜春学院重大项目储备库管理办法(试行)》学校决定再次征集设备更新项目储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政策要求

1.设备范围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此次设备更新所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主要包括:分析仪器、物理性能测试仪器、计量仪器、电子测量仪器、海洋仪器、地球探测仪器大气探测仪器、特种监测仪器、激光器、工艺试验仪器、计算机及其配套设备、天文仪器、医学科研仪器、核仪器、其他仪器等。不支持办公电脑、投影仪、摄像头,以及多媒体、电子黑板电子屏幕等信息化设备。

2.项目规模

科研仪器和实习实训设备单台(套)价格原则上要在50万元及以上。

3.支持标准

根据省教育厅5月15日提供的关于大规模设备更新相关政策的要求,要求能够落实配套资金,同一项目此前未获得其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设备更新项目参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采取直接投资的方式安排资金,按项目下达国家将按照4:6的原则给予支持。

二、工作要求

1.请各教学院、校属各部门(单位)按照有关政策要求,重新梳理设备需求,根据需求重新做好项目申报。各项目均需有可行性和必要性说明,需要到初步设计的深度,明确设备台套数价格等按照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等原则对项目进行初步分类,必须做的列为A类,目前可做可不做的列为B类,一般项目列为C类。优先支持配套资金有明确来源的项目。

2.请各教学院、校属各部门(单位)科学谋划,加快摸底,于5月24日下班前将汇总表(见附件)电子稿通过OA发送至发规处郭迎,纸质稿加盖公章报送至办公楼204室。

 

附件:宜春学院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项目储备申报表

 

                            发展规划处

                           2024年5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