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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叉学科建设:内涵论析、实施困境与推进策略

作者:文章来源:宜春学院发展规划处、教学评估中心、高教研究所浏览次数:10发布时间:2024-06-18

交叉学科建设:内涵论析、实施困境与推进策略

伴随着交叉学科门类的设置以及《交叉学科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的出台,交叉学科建设再一次引发社会的广泛关注。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起就开始了交叉学科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在取得了很多显著成效的同时也暴露出很多问题。明确交叉学科建设内涵,厘清当下交叉学科建设面临的实施困境,据此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有助于更好地开展交叉学科建设和推动“双一流”建设。

一、学科、交叉学科与交叉学科建设

(一)学科

学科是一个发展性概念,其内涵与外延在历史演化过程中不断发生变化,比较典型的观点有知识说、组织说、规训说等三类,其中知识说又可细分为学问学术分支说和教学科目说。目前关于学科概念的认识则包含了对上述三类观点的相互融合。如周光礼等认为学科是基于知识、权力与规训的制度组合。刘小强指出学科是内在观念建制和外在组织建制的统一体。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学位〔2009〕10号)也主要从知识逻辑与组织建制两个层面对学科的内涵展开界定。它规定一门学科应“具有确定的研究对象,形成了相对独立、自成体系的理论、知识基础和研究方法”,应“已得到学术界的普遍认同。在构成本学科的领域或方向内,有一定数量的学位授予单位已开展了较长时间的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工作”等。

不可否认,学科仍是一个未能在全社会层面达成一致共识的概念。学生、教师、科研人员等会因所处角色不同而将所授教学科目、所在学科专业、所从事的研究领域或方向等分别看作是学科的代名词。学科在科研机构中更多地体现为研究和创新组织单元,在高等教育机构中则是其进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的基本功能单元。从学科划分来看,期刊图书分类、国家基金目录、国家学科目录中的学科分类不尽相同,不同国家的学科目录也存在较大区别。此外,学科还会被人为地划分为多个层级。以国家学科目录为例,我国最初实施的是“学科门类—一级学科—二级学科”三级学科目录,2011年起调整为“学科门类—一级学科”二级学科目录。作为补充,教育部办公厅于2010年印发《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实施细则》,提出学位授予单位可以在相关一级学科学位授权权限内自主设置目录内和目录外的二级学科和交叉学科,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二)交叉学科

交叉学科是相对于传统学科或单一学科而言的概念。从字面上看,交叉学科即两门或两门以上学科交叉融合后形成的一门新学科。由此可知,学科交叉是交叉学科形成的途径,交叉学科是学科交叉的结果,但学科交叉并非必然形成交叉学科。如前所述,一门新学科的成立需要在内在观念建制和外在组织建制上达到一定标准,即学科交叉融合达到一定程度时才能形成交叉学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的《交叉学科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学位〔2021〕21号)也指出“交叉学科是多个学科相互渗透、融合形成的新学科,具有不同于现有一级学科范畴的概念、理论和方法体系,已成为学科、知识发展的新领域”。该办法不仅从内在观念建制方面阐明了交叉学科成立所需具备的条件,也对交叉学科的外在组织建制作出了明确规定,它要求编入学科目录的交叉学科要“已形成稳定的师资队伍、完善的课程体系与教材体系、成熟的培养机制、高水平的科研支撑和健全的质量保障机制”。

在学术研究、政策表述及日常交流过程中,常常会出现跨学科、交叉科学、学科交叉等与交叉学科密切相关又易混淆的概念。其中,跨学科与交叉学科都源自英文单词“interdisciplinary”,因翻译问题而被译作跨学科或交叉学科。值得注意的是,interdisciplinary是形容词,后面会常跟一个名词,如美国国家科学院等单位于2005年联合发布了题为《Facilitating Interdisciplinary Research》的报告,美国学科专业分类系统(CIP)设置了名为Multi/ Interdisciplinary Studies的学科专业群等,此时将其分别译作跨学科/交叉学科研究,跨学科/交叉学科教育,二者似乎并无歧义。但是,单独谈“跨学科”和“交叉学科”时,二者含义则有很大不同。在中文语境里,“跨”是动词,“跨学科”作为动宾短语,代表的是一种行为,“交叉”一般会理解为形容词,“交叉学科”作为名词性短语往往会被理解成一门新学科。同样,交叉科学也是名词性短语,正如学科是科学的一部分,交叉科学是所有具有交叉特点的学科总称,译作“Interdisciplinary Science”。综上,从行为—结果的关系来看,交叉学科/跨学科研究、交叉学科/跨学科教育、交叉学科/跨学科建设等都是学科交叉的行为,交叉学科既是它们在知识发展之链上的阶段性成果,也是新兴学科诞生的标志和新的发展之链的起点。

但是,仅将交叉学科看作是一门新学科,交叉学科似乎与普遍理解的学科概念并无差异。梳理交叉学科的发展历史与形成机制,则有助于进一步明晰交叉学科的特点。首先,交叉学科并非近现代才出现,它是伴随着学科的发展而发展的。从17世纪、18世纪就已提出的植物化学、矿物化学、政治经济学、物理化学、经济地理学到现如今出现的绝大多数学科,都是或曾经被称作是交叉学科。其次,并非只有列入交叉学科门类的学科才是交叉学科。交叉学科的称谓会伴随着交叉学科的日渐成熟而转变成所谓的“单一学科”或“传统学科”,如环境科学与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等交叉学科在观念建制和组织建制上已相对成熟,在我国被列为工学门类里的一级学科。再次,交叉学科的形成遵循知识发展和社会需求两重逻辑,并逐渐以社会需求为主导力量。前者基于知识演化的自由生长,在知识互补性、学者求知欲等因素的作用下,通过交叉学科建设持续推动知识系统的扩展与深化,以填补因人类认识能力局限性而将本是整体存在的知识体系划分为不同学科所造成的知识间隙;后者则是指社会力量的介入会加速学科交叉的力度和交叉学科的形成,如二战时期的军事科研活动、冷战时期的军备竞赛以及当前社会发展面临的前沿科技、环境污染、气候变化等重大复杂问题的解决必须依赖多学科的共同努力,在国家或政府强有力介入和大学或科研机构积极回应下,大量交叉学科逐渐形成并得以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交叉学科直接以研究问题进行学科命名,也反映出社会需求对交叉学科发展的主导作用。最后,学科交叉是过程,交叉学科是结果,学科交叉并非必然形成交叉学科,形成交叉学科也绝非易事。交叉学科研究要以母学科的高水平发展为前提,要建立在母学科间强强联合的基础之上。研究者若只是了解母学科皮毛,则难以深入解决问题。同时交叉学科研究要融合多学科理论、知识和方法以建立新的研究范式,是一个艰难的创新过程。最后,并非所有的交叉学科研究领域都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或因社会需求的迭代而消失,或因学术研究本身不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而中断。

(三)交叉学科建设

交叉学科建设是学科建设的一部分,在探讨交叉学科建设的概念之前,有必要先明晰学科建设的概念。学科建设是指学科主体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学科发展的规律,结合自身实际,采取各种措施和手段促进学科发展和学科水平提高的一种实践活动,其基本内容包括调整学科布局、完善学科组织、组建学科队伍、确立学科方向、争取和设立学科项目、建设学科基地、建立学科制度、营造学科环境等内容。从建设路径来看,尤其对于未纳入学科目录的学科而言,学科建设遵循“由内至外”和“由外至内”两种模式。其中,“内”是指理论、知识、方法等层面上的学科内在观念建制,“外”是指院系组织设立、资助体系形成、学术共同体与出版物建设等层面上的学科外在组织建制。“由内至外”的建设模式是知识发展逻辑的自然延伸,反映在大学层面就是指大学在一领域已取得坚实的发展基础,自然而然地要求建立起符合该学科领域发展的科教管理组织与运行机制,以进一步促进该学科发展。“由外至内”的模式则是受社会需求驱使,以外部组织建制完善逐步推动一领域在理论、知识和方法等层面上符合一门学科的内在观念建制要求,反映在大学层面就是指大学在一领域虽有研究基础但未形成影响力、甚至是在没有基础的情况下,对符合学校或国家发展战略要求的学科领域进行学术资源投入,以期取得良好成效。

对交叉学科建设而言,由于交叉学科往往代表一门新的学科或新的研究领域,且受传统的学科管理体制机制影响,导致在谈及交叉学科建设时,经常会被片面地认为就是要组建和发展一门新的学科。如前所述,学科建设涉及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文化建设、方向确立、平台建设、项目资助等多方面内容,交叉学科建设作为学科建设的一部分,理应涵盖符合交叉学科发展特点的上述内容。为区别学科建设与交叉学科建设间的概念差异,基于学科建设内涵,考虑交叉学科的发展特点与生成机制,本研究认为交叉学科建设是学科主体通过营造学科交叉氛围,开展交叉学科研究,建设新兴交叉学科等方式,持续不断地推动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得以解决,不断提升学科发展水平的一种实践活动。

首先,学科交叉活动有利于学科水平提升。学科壁垒的存在阻断了学科间的交流,完善学科制度与文化,营造学科交叉氛围,保持各学科间的开放性,为各学科开展学科交叉活动创造条件,有利于各学科的发展水平得到提升。其次,学科交叉活动是分层次的。从学科间思想理论或研究方法的借鉴到形成相对独立的理论、知识、方法体系等都是学科交叉活动,但它们的交叉程度是不同的,对学科交叉参与者的学术水平和需要投入的学术资源量等的要求也是不同的。其中,交叉学科研究是一种高层次的学科交叉活动,它以母学科的高水平发展为前提,建立在母学科间强强联合的基础之上,需要投入的资源也相对较多。建设交叉学科则不局限于科学研究层面,还涉及专门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教师队伍建设、管理机制建设等多个层面,需要投入资源的种类与数量也更多。最后,大学的学术资源都是有限的。不同大学间的发展基础、发展水平和发展定位不同,同一大学不同学科间的发展基础、发展水平和发展定位也不同。本研究所定义的交叉学科建设三项主要内容在涉及学科范围上是逐级降低,在资源投入力度上是逐级增加,各大学、各学科要理性对待交叉学科建设范围与力度。一般来说,各大学都可以通过营造学科交叉氛围,鼓励各学科间开展交叉学科研究,不断提升学科发展水平。对建立和建设交叉学科而言,则要在实践中综合考察母学科发展水平以及新建学科的带头人学术水平、学科独立性、研究高深性、发展持久性等要素,避免为建学科而建学科,要回归到交叉学科建设的初衷上,回归到解决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上,回归到提升学科发展水平上。

二、交叉学科建设面临的实施困境

(一)“双一流”建设对交叉学科建设重视不足

作为建设世界一流学科的重要途径,学科交叉和交叉学科建设并未在我国“双一流”建设的政策体系中得到高度重视。2015年,国务院印发的《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中没有与学科交叉或交叉学科相关的内容。2017年,教育部等三部委印发的《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暂行)》中仅出现了“突出学科交叉融合和协同创新”“鼓励新兴学科、交叉学科”的论述。在“双一流”建设高校与建设学科名单以及各建设高校的“双一流”建设方案相继公布后,教育部等三部委于2018年和2020年分别印发《关于高等学校加快“双一流”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双一流”建设高校促进学科融合 加快人工智能领域研究生培养的若干意见》,前者在“优化学科布局”“拓展学科育人功能”“创新学科组织模式”三个小节中谈及了学科交叉与交叉学科的相关内容,后者围绕人工智能领域的交叉学科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与课程体系建设、交叉学科的学科设置机制与学科评价机制等进行了详细论述。尽管这两个文件都用较多篇幅提及了“双一流”背景下的交叉学科建设,但其“意见”的政策属性决定了其不具有较强的政策效力。2020年年末,在教育部等三部委发布的《“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办法(试行)》中,仅提及要依据“学科特色与交叉融合趋势”等探索建立分类评价体系。

此外,在公布的一流学科建设名单中,也难觅交叉学科的身影。2017年,教育部等三部委公布了“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和学科建设名单,共计140所高校和465个学科入选。结合“双一流”上行式评估并进行梳理可知,465个一流学科建设名单中有447个学科名称对应于我国学科目录中的96个学科名称,另外18个学科名称基本对应于QS世界学科排名中的12个学科名称。由此可见,“双一流”建设将学科建设局限在了观念建制和组织建制相对成熟、学科壁垒较为森严的传统学科或单一学科上,而忽视了对交叉学科建设的关注。这一问题的产生,一方面在于我国绝大多数学科仍未达到世界一流水平,尤其在一些国际可比指标上仍存在较大差距;另一方面则在于“双一流”建设在制度设计上给予了建设高校更多的学科建设自主权,所谓传统学科或单一学科的学科建设事实上也就暗含了一定程度的学科交叉或交叉学科建设内涵。但不可忽视的是,传统学科日渐形成的学科壁垒往往会自然而然地、不以人意志为转移地对学科交叉活动或交叉学科建设产生阻碍作用。如果不能够为交叉学科建设提供宽松的发展环境和一定的制度保障,学科交叉活动和交叉学科建设势必会受到严重制约,既不利于交叉学科建设,也不利于母学科的可持续发展。如果将有望解决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的潜在交叉学科旗帜鲜明地列入一流学科建设名单,无疑会为相关交叉学科建设建立起“身份证”和“保护盾”,也会促使建设高校想方设法地为其统筹资源、实施改革,既促进相关交叉学科建设,也为相关传统学科的学科建设注入活力。

(二)交叉学科建设面临认知偏差和制度困境

长期以来,我国高校一直重视交叉学科建设,也深知学科交叉之于学科建设的重要性。尽管一流学科建设名单中没有出现交叉学科的身影,但“双一流”建设高校在制定一流学科建设方案时都不约而同地将学科群与交叉学科建设纳入其中。然而交叉学科建设实践并非如经典理论所预期的那样在学术研究上屡屡取得新突破,“口号式交叉学科建设”“雷声大雨点小”等问题仍然突出。

一方面在于高校对交叉学科建设存在一定程度的认知偏差。一是只谈理念,不讲投入。或是只在学科发展规划中将学科交叉作为发展理念,而不具体指明要发展哪些交叉学科,更毋论投入相应的学术资源了;或是未考虑到学术资源的有限性,在空间布局上因追热点而建立了大量热门交叉学科,在时间上由于定力不足而无法进行持久性投入,导致所建交叉学科难以得到深度发展。二是忽视了对母学科发展水平的硬要求。高校新建交叉学科应要求学科负责人在原学科就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学术影响力,不考虑自身学科发展基础而跟风建立热门交叉学科,往往会导致这些交叉学科成事不足,败事有余,难以持久存在。三是不重视跨学科类别的学科交叉建设。高校交叉学科建设在学科交叉广度上过于“谨小慎微”,以各学科类别内部交叉为主,缺乏突破既有学科门类藩篱的自觉性。如“双一流”建设高校的交叉学科规划主要局限于自然科学内部的学科交叉,与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之间相互结合的现代科学发展趋势并不相符。

另一方面则在于高校以学科分化为基础的组织结构与运行机制阻碍了交叉学科的建设与发展。一是缺乏组织保障。学科组织是学科建设的载体,是其具有合法性的象征。我国高校大都沿用学科门类、一级学科、二级学科的分类进行学科专业及院系组织设置,很多交叉学科并未出现在学科目录之中,因此很少有高校为其设置专门的学术组织。已成立的交叉学科组织也多以虚拟为主,挂靠原有院系,在传统学科思维模式和固有研究体制双重因素束缚下,常常流于形式。由于缺乏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交叉学科建设在科研经费、招生名额等学术资源获取上就会时时处于劣势地位,不利于交叉学科高质量发展。二是遭遇评价困境。相对于传统学科或单一学科,交叉学科研究既被看作是前沿和挑战,也会被认为是走捷径和不务正业。但无论如何,从事交叉学科研究都是一种高风险行为。交叉学科研究虽然承担着开辟新研究领域、融合多学科理论与方法、构建新学科范式的重任,但在成果评价方面并没有形成适应交叉学科发展规律及特点的评价体系。高校仍普遍采用传统学科成果评价标准对待交叉学科研究成果评定,传统学科学术界不尽认同、无专门期刊或影响因子不高、领域同行难觅、无相应学科课题申报通道等因素的存在往往会使得从事交叉学科研究的人员受到不公正待遇,影响其从事交叉学科研究的热情,进而遏制交叉学科发展。

(三)外部政策环境制约交叉学科建设发展

高校交叉学科建设之所以没有得到切实重视并在实践中面临着制度困境,很大程度上是受我国科教体制和相关政策影响。

首先是源于学科设置政策的影响。我国实施的是国家学科制度,即一门学科只有被列入国家学科目录才具备真正的合法性和权威性,才能在高校院系设置、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人事管理、资源分配中占有一席之地。长期以来,大量交叉学科因学科归属等问题未能进入学科目录而得不到高校重视。更为雪上加霜的是二级学科自2011年起便不再出现在学科目录中,使得部分依靠二级学科地位发展的交叉学科开始面临生存危机。虽然教育部办公厅曾印发《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实施细则》支持和鼓励学位授予单位在相关一级学科学位授权权限内自主设置交叉学科,但自主设置的交叉学科被天然地限定为二级学科地位,无法进入学科目录,也不直接参与学科评估,发展空间依旧受阻。2021年,我国正式设置交叉学科门类,为交叉学科升格一级学科、进入国家学科目录、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然而,交叉学科门类及其学科设置仍属新鲜事物,能否真正满足高校交叉学科建设需求、适应交叉学科发展规律仍有待进一步考察。从制度本身来看,国家学科制度在保障学科发展的同时,也加剧了学科间的壁垒、阻碍了学科间的交叉融合。另外,交叉学科虽生发于传统学科,却不是一门真正的传统学科,如像传统学科那样进行组织建设又可能会适得其反。从供需关系来看,目前我国高校自主设置的交叉学科点规模已经超过600个,显然这些交叉学科不可能全部被纳入至交叉学科门类成为一级学科。在过分强调一级学科地位的当下,如何使这些仅取得二级学科地位或仍处于萌芽发展状态下的交叉学科获得宽松的发展环境仍是一个巨大挑战。

其次是学科评估政策带来的消极影响。近年来,学科评估与“双一流”建设在我国高校学科建设与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凸显。然而,学科评估仅针对学科目录中的一级学科展开评估,且评估结果在一定程度上会与“双一流”建设的遴选相关联,由此导致高校过于重视传统一级学科的建设而忽视对交叉学科建设的关注。部分高校为片面追求所谓的学科优秀率而将大批弱势的甚至是具有鲜明发展特色的一、二级学科进行了裁撤,使其学科生态遭到破坏,不利于交叉学科生成与发展。此外,学科评估与交叉学科建设之间还存在着很多的天然矛盾。如学科评估建立在学科分化基础上,而交叉学科建设强调学科综合,学科分化过于追求学理知识的深化,而学科交叉偏向于综合问题的解决,学科评估的存在或将引导学科建设持续不断地追求知识创新而忽视现实贡献,而解决重大现实问题又是交叉学科建设的初衷。第四轮学科评估采用“归属度”方式将跨学科成果按比例拆分到若干学科是为了合理评价跨学科成果,由此带来的后果可能是深化了传统学科的地位,而让从事交叉学科研究的人员“寒了心”。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学科评估的存在本质上就不利于交叉学科建设,或者学科评估在交叉学科成果评价导向上应聚焦在整体的、现实的贡献层面。

此外,学科资助政策、成果评价政策等也会对交叉学科建设产生一定消极影响。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较早设置了交叉学科/综合研究学科门类,国家社科基金至今未涉及交叉学科门类的设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虽于2020年11月成立了交叉科学部,但具体实践成效还不得而知。国家相关部委通过设置重大科研项目促进学科交叉以共同解决社会重大现实问题,但持续性资助机制还不够完善。很多交叉学科研究成果需要在学术期刊上发表,但高影响力的传统学术期刊对交叉学科研究成果认同度不高,新建期刊又往往会因未被知名数据库索引或影响因子不高而得不到学术界认可。如上这些因素都将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高校交叉学科建设。

三、推动交叉学科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强化政策引导,在“双一流”建设中突出交叉学科建设

“双一流”建设高校大都拥有一定数量的高水平学科,以此为基础开展交叉学科建设,可以真正发挥交叉学科建设反哺传统学科水平提升、促进新兴交叉学科形成的作用,进而加快建设世界一流学科的步伐。“双一流”建设确立了以一流为目标、以学科为基础、以绩效为杠杆、以改革为动力的发展原则,并日益深化了学科建设之于大学建设的重要性。但过于强调学科建设的重要性,并将一流学科建设名单局限于传统学科,就可能导致人们忽视了交叉学科建设之于学科建设的重要性。与此同时,高校在营造学科交叉氛围、开展交叉学科研究、建设新兴交叉学科工作方面也长期面临实施困境。因此,在“双一流”建设过程中,有必要通过加强政策引导,激励有基础、有条件的高校加强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促进交叉学科建设。

一是出台专门政策,深化交叉学科建设的重要性。通过制定关于推动高校交叉学科建设的实施方案或指导意见,为高校交叉学科建设提供政策保障与行动指南。二是制定交叉学科建设名单,引导相关高校投入建设。目前的一流学科建设名单确立主要建立在评估的基础上,以自上而下的方式进行推进。考虑到各高校发展基础不同,交叉学科建设资格获取可先由主管单位结合国家战略需求制定交叉学科建设单列名录,再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由各高校竞争获得。三是将交叉学科建设纳入“双一流”建设成效考核办法。具体可从学科交叉氛围营造、交叉学科研究开展、新兴交叉学科建设等层次展开评价,在评价导向上,既要注重学科建设成效评价,也要注重学科组织变革与制度创新评价。四是在“双一流”建设中预留或单列交叉学科建设专项资金。一方面用于相应的学术资源投入,另一方面则作为改革资金用于交叉学科的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组织变革和制度创新等。

(二)加强实践探索,推动高校交叉学科建设组织与制度创新

相较于具体学科而言,交叉学科仍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概念。理论上讲,各学科间都可通过交叉融合取得创新性成果,部分学科交叉活动或将孕育出一门新学科。但在实践上,各高校学科的数量有限且发展水平不一,各高校需依据其学科基础、学科规划、资源约束等综合谋定交叉学科建设范围与投入力度。从我国学科管理体制来看,一门学科在纳入学科目录之前有赖于高校的先期探索,并要求其在理论、知识、方法、人才培养、社会需求等方面达到一定要求。从高校自身发展来看,交叉学科建设对提升传统学科影响力、建立新兴交叉学科、服务国家和社会重大需求都具有重要意义。针对目前在交叉学科建设过程中面临的规律认识不足、制度创新不够等问题,高校要及时总结规律,凝练共识,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交叉学科建设之道。

一是要战略规划先行,审慎对待建立建设交叉学科。高校交叉学科建设并不局限于建立建设交叉学科,还涉及营造交叉学科氛围和开展交叉学科研究。所谓“在两个领域交叉交错的地方,最容易取得丰硕的成果”,一般都是有条件的、风险度较高的研究,既需要规划者、组织者和研究者的信念,也必须具备足够的条件、耐心和风险意识。因此,高校要做好交叉学科建设规划,尤其对于重大的交叉学科研究项目以及建设的新兴交叉学科,要结合高校办学实际、发展基础、发展特色、国家社会需求等要素展开充分论证与科学规划,同时对于选定的方向、项目和学科要保持足够的战略定力和做好持久性资源投入的准备。二是要创新组织机制,为交叉学科建设提供组织保障。交叉学科生发于传统学科,既需要独立发展空间,也需要与传统学科保持紧密联系。因此,高校交叉学科建设既需要建立实体性交叉学科组织,为显性的学科交叉提供组织“庇护”,也需要改革人事管理体制机制,为建立“矩阵式”交叉学科组织创造条件,同时还要积极为隐性的学科交叉搭建组织空间,鼓励建立交叉学科的“虚拟组织”和“自组织”等。三是要完善交叉学科评价体系,营造学科交叉文化氛围。改革单一学科评价制度,不唯项目,不唯论文,建立以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研成果与人才遴选评价体系,在评价主体上要体现多学科性,在评价方式上要体现科研合作精神,积极营造开放、多元、宽松的学科交叉文化氛围。四是要组建高质量的人才队伍,完善交叉学科人才培养体系。学科带头人及其队伍是学科交叉的关键。学科专业的带头人及其群体的学术水平决定了能否进行学科交叉或学科交叉的起点和水平,决定了学科交叉的深度。尤其对于开展重大交叉学科研究和建立新的交叉学科而言,要首先遴选出在原有学科取得显著成绩的学者作为带头人,然后再组建人才队伍。同时要注重人才培养机制改革,为交叉学科发展与国家社会需求源源不断地提供合格人才储备。

(三)完善政策体系,为高校交叉学科建设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高校内部交叉学科建设面临的实施困境很大程度上是受高校外部不完善的甚至是僵化的政策所影响,具体涉及学科设置、学科评估、科研资助、期刊建设等多个领域。对这些领域中不利于交叉学科建设的政策展开梳理并作进一步完善,为高校交叉学科建设提供制度保障,有助于持续不断地激发高校交叉学科建设活力。

在学科设置方面,对交叉学科进入学科目录要秉持“宽进严出”的治理理念,体现交叉学科门类学科目录服务交叉学科发展的宗旨,同时要加强对超过一定建设期限的交叉学科进行评估以决定其是否继续纳入学科目录。未来,学科目录要逐步向淡化管理功能,淡化其与资源分配、学科评估的关联性等方向上进行改革,同时探索大数据、人工智能条件下学科目录扁平化发展模式,以更好地服务学科统计和学科专业设置。在学科评估方面,评价理念上要强调贡献导向和体现科研合作精神。评价对象上应不局限于学科目录中的一级学科,可延长评估周期并对相关二级学科展开评估。结果运用上要淡化与资源投入的关联性,尤其淡化与国家重点建设计划的关联性,国家相关重点建设计划应另设遴选办法。在科研资助体系方面,要鼓励交叉学科研究,建立重点领域的持续性投入机制以及科研资助体系与学科发展体系的融合机制等;在期刊建设方面,要加强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期刊布局,探索建立基于分类评价和多元评价的学术期刊评价体系,适时引导国内期刊评价机构的“来源期刊”数量与学科类别扩容。最后,应加强交叉学科理论研究,探索交叉学科发展规律,定期发布交叉学科发展报告,以交叉学科理论研究成果更好地指导交叉学科建设实践。

 

【作者:崔育宝,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公共事务学院特任副研究员;李金龙,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院培养办副主任;张淑林,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副会长,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原副校长、教授

来源:中国高教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