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7年度宜春学院重大项目征集的通知

作者:文章来源:宜春学院发展规划处(高教研究所)浏览次数:10发布时间:2026-09-21

各教学院、校属各部门(单位):

根据《宜春学院重大项目储备库管理办法(试行)》(宜学院办字〔2023〕33号)规定,为持续充实学校重大项目储备库,增强项目储备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并为2027年度预算编制提供参考依据,学校决定开展重大项目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类型

根据建设内容和性质,学校重大项目分为以下八类:

(一)师资队伍建设项目:指师资队伍培养培训和高层次人才引进等项目,责任部门为人事处。

(二)人才培养改革建设项目:指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实践教学体系建设、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学平台建设、学士学位点建设等,责任部门为教务处。

(三)实验实训中心建设项目:指实验室、实验中心、实训中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建设等建设项目,责任部门为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四)科研平台建设项目:指支持国家、省级、联合实验室等科研实验室、研究基地、研究中心、科研平台和团队建设,科研创新团队建设等项目,责任部门为科学研究处。

(五)学科平台建设项目:指支持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硕士学位点建设、学科方向凝练与团队建设配套条件、协同创新中心和人文基地发展条件的建设项目,责任部门为学科建设处。

(六)数字化校园建设项目:指校园网络基础设施,应用服务系统,网络安全建设,智慧校园平台建设,多媒体教学环境建设,校园一卡通系统等建设项目,责任部门为现代教育技术与信息中心。

(七)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指新建教学科研用房、公共辅助用房、生活福利用房、大型基本配套设施及室外工程,以及校园官网、房屋、道路、水电、照明等维修改造及功能归属不明确的既有建筑和基础设施的修缮改造项目,责任部门为后勤与基建管理处。

(八)其他建设项目:指涉及民生保障、安全稳定等其他重要项目,责任部门为相应职能部门。

二、项目优先等级

        学校重大项目储备库实行项目紧急程度分级管理,按A、B、C三类划分,作为排序出库、预算安排和资金争取的核心依据。其中:

        A类指年度必须完成的项目,主要包括:直接支撑学校“十五五”规划核心指标的项目;直接支撑学校“三步走”战略核心指标的项目;亟待解决的重大短板或紧迫问题;已明确上级专项资金申报窗口,需在2027年度完成申报或建设的项目。A类项目应优先安排预算、优先推荐申报上级专项资金、优先启动实施。

        B类指建设必要性强、但暂不具备2027年度立即实施条件,需在后续阶段通过竞争性申报、资金争取或条件成熟后适时推进的项目。该类项目应持续完善论证、积极争取外部资金、滚动纳入后续年度出库序列。在资金和条件具备时,可按程序调整为A类。

        C类指方向符合学校发展规划,但当前紧迫程度不高、建设条件尚不成熟或资金需求超出近期财力可能,暂缓推进、作为中长期储备的项目。该类项目条件成熟时可调整为B类或A类;长期不具备实施条件的,按规定清理出库。

三、报送要求

        1.请各教学院、各单位围绕“十五五”时期的重点工作及“三步走”重大战略任务、重大改革事项等,梳理提出需要推进的重大项目,按照本通知所列的项目类型规范填写:

(1)宜春学院2026年重大项目储备申报汇总表(附件1);

(2)宜春学院重大项目储备申请简表(附件2);

(3)项目论证报告等支撑材料。(附件2清单内容)

        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10月8日前将纸质稿和电子版材料分别报送各责任部门,各部门联系人见附件4。此前已报送过的项目无需重复报送。

        2.请各责任部门依据项目收集情况,结合学校发展实际与资源统筹,严格审核申报项目的合理性、必要性与可行性;加大项目整合优化力度,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整合,形成单个预算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重大项目,统一填写附件1,于10月15日前统一将纸质版送至发展规划处朱绪颜老师处(办公楼219),电子稿通过OA报送。对于预算金额低于500万元的项目,纳入部门自建项目库。

      3.各责任单位在谋划重大项目时,应紧密结合“宜春学院2026年领导干部及高层次人才政治能力提升培训班”上的领导讲话精神,围绕学校“十五五”时期的战略布局,立足本单位职能及工作实际,聚焦学校发展重点与短板,确保项目的前瞻性、可行性与实效性,切实服务于学校整体发展目标。

       4.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经费预算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学校后续经费预算安排将以重大项目储备库为重要依据,优先考虑已入库项目。未纳入储备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列入后续预算安排范围。

        请各部门(单位)和各教学院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及发展需求,认真策划和凝练准备实施的重大项目,提出重大项目储备申请,严格遵守本部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讨,按时将相关材料报送。

 

附件1:宜春学院2027年重大项目储备申报汇总表

附件2:宜春学院重大项目储备申请简表

附件3:《宜春学院重大项目储备库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4:宜春学院重大项目储备库责任部门联系人

 

                        发展规划处(高教研究所)

                              2026年9月21日